关于3名确诊患者活动轨迹等事项的公告
第6号
2月7日,我县新增3例确诊病例,现将其在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患者冯某某,男,53岁,现住雍华园小区。
1月24日上午9点多,自驾车从家到观庙镇政府参加10点半的会议,会议结束后回卫生院办公;下午4点多,自驾车回家。
1月25日下午1点多,从家自驾车到镇政府开会,会议结束后自驾车回家。晚饭后,医院有疑似病人,8点左右又自驾车赶到医院会诊,其中会诊中接触到目前在县医院被诊断为疑似病例的袁某某(常年在武汉汉正街做服装生意)以及其他从武汉回来的发热病人多例。
1月26日至29日,在医院上班;29日夜,自驾车回家。
1月30日至2月1日在单位上班;31日夜,自感发热身体不适。
2月2日,乘观庙卫生院救护车到汪桥镇卫生院作CT检查后返回单位。2月3日上午,乘观庙卫生院救护车到县人民医院作CT检查,经专家会诊建议其在当地卫生院单间隔离治疗, 三天后复查。
1月31日至2月5日,在观庙镇卫生院自行隔离,其间作过输液对症治疗。
2月6日上午,乘观庙卫生院救护车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并 被诊断为疑似病例收治。
二、夏某某,女,69岁,商城县赤城街道办事处何店村人。
1月18日下午5时左右,其孙女儿罗某某(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从武汉回家,一块生活。
1月19日至2月4日,一直在家;从1月29日出现低烧、咳嗽。
2日5日,由其子罗某骑电瓶车送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并被收治。
三、肖某某,男,34岁,现住时代商贸城。
1月22日下午,从武汉自驾车回商城(同行的有另一辆车二位同事徐某某、杨某某),晚入住北转盘中孚快捷洒店。3人共住一大套间。
1月23日到1月28日,一直在该酒店住宿;
1月29日,离开中孚酒店,开车回到时代商贸城家里,患者家庭住宅属于复式楼,家属住一楼,单独住在二楼单间自行隔离。
2月4日下午1点多,主动骑摩托车到县人民医院检查。
2月5日,经专家会诊后,诊断为疑似病例并被收治住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已追踪管理现掌握的密切接触者,现紧急寻找可能与上述患者有过接触的其他密切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自动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走动,且第一时间向辖区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接受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
2.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县疾控中心电话(7885169,7973316),听从专业人员安排, 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疫情咨询电话:7921651
2020年2月8日
商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