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操作
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74元、166元提高到不低于286元、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的1.3倍。
截止目前,全县已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总人数33827人,共发放补助金额102.9万元;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总人数39869人,发放补助金额19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