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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2024年3月20日12时17分,未经上石桥镇人民政府批准,自在商城县上石桥镇赛村红军广场附近以车辆运输的方式把建筑垃圾倾倒在路边
处罚依据:《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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