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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营业时间】:关于对超市、菜场等场所限定营业时间的通告!

2020年02月06日 23:00作者:商城微发布浏览量: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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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超市(商场、商店)、农贸市场等

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 11 号

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督导工作要求和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等控制措施的通告》(信疫防指〔2020〕4 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超市(商场、商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护意识。要多渠道、多途径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全民防疫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各超市(商场、商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业主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带头自觉佩戴口罩,教育、引导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者由经营业主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拒绝进入经营场所并迅速报告所在村(居)委会、乡镇(处),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二、诚信合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各公共场所经营业主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店外经营。超市(商场、商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开业条件:

(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

(2)对进入者逐人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发热者禁止进入并报告所在村(居)委会;

(3)规模较大的经营场所,尤其是人口较为集中的城乡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必须有专人佩戴疫情防控红袖章,对进入者进行佩戴口罩监督、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禁止顾客自行登记,防止交叉感染;

(4)经营业主必须每天对经营场所和收银台、台面、电梯扶手、购物车、购物篮、称重台、门帘等设备设施以及其他公共区域至少进行 4 次消毒;

(5)超市(商场、商店)营业时间限定在上午9点至下午5点之间,农贸市场营业时间限定在上午8点至下午5点之间。

凡达不到以上任何一项要求的,一律暂停营业。

三、强化责任,协同配合加强监管。各乡镇(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立即行动,对不符合开业条件的一律暂停营业。县市场发展中心要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在进岀口设置卡点,专人值守,落实防控举措。县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加强指导,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制,落实监管责任,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专人登记、门店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管落实。要严肃纪律,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责任不到位的乡镇( 处)、责任单位和个人,由县纪委监察委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终止时间由商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另行通告。

疫情咨询电话:7921651

疫情举报电话:7921538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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